维和警察防暴队(FPUs)
派遣到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大多数警务人员是维和警察防暴队维和警察防暴队(FPU)成员。一个维和警察防暴队由大约140名警官组成。他们经过培训并配以装备,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能够完成维和单警无法解决的警务任务。训练有素的维和警察防暴队即使在“高风险”环境下也能运行。
维和警察防暴队有三项核心职责:公共秩序管理,保护联合国人员和设施,以及支持此类情况所需协同反应但不造成军事威胁的警察行动。
1999年在联合国科索沃特派团(UNMIK)和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UNTAET)首次部署了维和警察防暴队。在这两个特派团中,联合国全面负责执法和处理威胁公共秩序的警务。从那时起,维和警察防暴队的部署从2000年的9个队增加到2016年的71个,有过10,000名警务人员。
联合国南苏丹共和国特派团(UNMISS)、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UNMIL)、非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UNAMID)、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UNOCI)、联合国刚果民主共和国稳定特派团(MNUSCO)、联合国海地司法支助特派团、联合国马里多维综合稳定团(MINUSMA)和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维综合稳定特派团(MINUSCA)都部署了维和警察防暴队。
联合国维和警察防暴队的核心文件是《政策》(2016年)和《指南》(2006年)。
为取得部署到联合国特派团资格,成建制警队必须接受部署前培训、符合《联合国临时培训标准》(2010年12月)中规定的要求,并成功通过符合《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服务的维和警察防暴队业务能力评估标准操作程序》(2012年)的成建制警察评估小组(FPAT)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