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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警察的任务

联合国警察愿景和使命

秘书长在提交安全理事会的报告中确定了以人为中心、现代化、敏捷、机动灵活、以权利为基础和以规范为导向的联合国警察愿景。(S/2016/952) 。

联合国警察的任务是通过支持处在冲突中、冲突后,以及其他危机中的成员国,实现有效、高效、有代表性、反应性和负责任的警察服务,服务和保护民众,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S/2016/952)。

联合国警察的任务授权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授权,联合国警察建立和支持,或者在授权的情况下,根据法治原则和国际人权法,替代或部分替代东道国警方的能力,预防和侦查犯罪,保护生命和财产,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

 

联合国警察追求以社区为导向,以情报为主导的警务方法,为保护平民和人权作出贡献;包括处理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以及严重有组织犯罪; 以及开展调查、特别行动和选举安全。联合国警察工作是在这样一个框架内进行的,包括安全部门改革、建设和平以及为和平行动而开展的早期建设和平等原则,还包括防止爆发冲突或重新陷入冲突的努力(见A/69/968-S/2015/490,第7段)。预防冲突包括在较大范围内立即开展行动活动(稳定局势和人身保护)以及更大范围和较长期的结构性预防(建立政治意愿和国家能力)(见A/55/985-S/2001/574,第8段),包括和解和过渡时期司法是可持续和平的关键因素(S/2016/952)。

 

联合国警察组成

联合国警察由来自90个国家的11530名联合国警官组成。这些警察被派驻在11个合国和行6个特别政治特派团(数据截至2017年8月30日)。他们被部署时可分为维和警察防暴队(目前占66%)和维和单警(目前占34%),其中包括专家小组和在联合国和平行动工作的合同制政府借调警察及文职专家。

维和行动部警察司设在纽约的部门和位于布林迪西的常备警力联合国警务人员提供支持。在总部,警察顾问负责就所有警务问题向联合国高级官员以及维和行动部政治事务部所领导和平行动的警察部门负责人提供战略咨询和帮助。

立法机构的作用

联合国警察在每次和平行动中执行的具体授权由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确定,而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C34)则为维和行动部提供关于维和的全面指导。大会第五委员会核准每个特派团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