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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ity, conduct and discipline

2012

  • 11 12月 2012

    《联合国关于联合国人员人权审查政策》(2012年12月11日)概述了联合国对其所属人员进行人权审查的原则和方法。它概述了以下过程:1.成员国提名或派遣人员与联合国一道其人员进行审查,并证明他们没有犯有或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或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2.有意向任职联合国的个人应证明本人没有犯有或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和(或)违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并在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3.联合国秘书处将建立一套例如一个核心网络的信息交流机制和为审查人权而支持候选人/被提名人以往人权行为信息交流的程序。